广东长方集团,披露重大诉讼终审结果!

谷穗
2026-10-10

近日,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代码:300301,证券简称:ST长方)发布公告称,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(2026)粤民终2420号《民事判决书》,涉及公司与邓子长、邓子权之间的重大诉讼进展。

根据终审判决,广东高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标志着公司涉1.03亿元的重大连带责任诉讼胜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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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3亿连带责任诉求被终审驳回

公告显示,邓子长、邓子权因与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股权转让纠纷,以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”为由,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包括ST长方在内的共计16名被告提起诉讼。原告请求依法判令长方集团等16名被告对第三人祥平科技在(2021)粤03民初7300号《民事判决书》项下应向原告偿还的债务人民币103,362,258.72元(约1.03亿元)承担连带责任,并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。

此前,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邓子长、邓子权的诉讼请求不成立,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,并作出(2025)粤03民初2073号《民事判决书》。此后,邓子长、邓子权不服该判决,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。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披露了相关上诉进展。

近日,公司收到广东高院送达的(2026)粤民终2420号《民事判决书》,判决内容为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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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购标的康铭盛财务造假

引发连锁处罚

长方集团由邓子长、邓子权、邓子华、邓子贤四兄弟创立,公司最初深耕LED封装领域,2012年成功登陆创业板。

2018年公司股权与控制权发生重大变更,邓氏兄弟向南昌祥平科技转让公司17.43%股份,同时将额外12.56%的股份表决权委托对方行使。此次交易完成后,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南昌祥平科技,实际控制人由创始邓氏四兄弟变更为王敏,也为后续公司经营风险爆发埋下伏笔。

ST长方后续陷入经营、合规双重困境,核心诱因是核心子公司康铭盛的财务造假事件,该事件发生于邓氏兄弟掌控公司时期。2015年,ST长方收购李迪初等人持有的康铭盛60%股权,2017年再度收购35.7454%股权,将康铭盛纳入核心资产体系。交易同时,康铭盛原管理层承诺2018-2020年分别实现不低于1.25亿元、1.40亿元、1.55亿元的净利润。

为完成高额业绩承诺,康铭盛蓄意财务造假。财务造假事件曝光后,相关责任人悉数被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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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87亿元逾期债务,启动庭外重组

公开招募投资人保壳

为化解债务风险、摆脱经营困境、挽救上市主体,2026年9月24日,ST长方发布公告,正式启动庭外重组工作,面向市场公开招募、遴选投资人。本次重组模式区别于行业常见的资产注入式重组,为典型的“输血保壳”模式。

根据公开信息,截至2026年9月5日,ST长方累计逾期债务金额为3.87亿元,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2.72%。

现阶段ST长方主营业务聚焦LED离网照明,核心经营资产为控股子公司康铭盛。公司主营产品涵盖LED手电筒、头灯、手提探照灯、应急灯等照明设备,同时布局电蚊拍、应急风扇、台灯等离网家居小家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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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26年上半年经营数据来看,公司营收结构高度集中,移动照明成品及其他电子产品实现收入1.83亿元,占总营收的83.25%;传统贴片式LED光源收入2771万元,仅占总营收的12.58%。

当前ST长方经营基本面承压、历史诉讼风险虽已出清,但保壳压力依旧严峻。公司后续发展的唯一核心变量即为庭外重组推进进度与落地效果。

若本次庭外重组顺利落地,成功引入优质投资人完成资金输血、化解净资产缺口、清偿存量债务,公司将保住上市主体地位。若重组失败,公司无法改善净资产为负的现状,将触发退市规则,面临终止上市的结局。





编辑 | 谷穗
校对 | 贺奕信
审核 | 区晓欣
古镇灯饰传媒新闻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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